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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吗?
精选答案
当事人在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如果有法定的情形的,能主张返还,例如对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等。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的,则不能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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