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公司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有哪些?公司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有: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等。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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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有哪些
精选答案
公司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有: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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