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力“引”加快“育”我省创投新规新增33条 明确各类创业投资运作路径
大力“引”加快“育”我省创投新规新增33条 明确各类创业投资运作路径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李媛媛 报道
创业投资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2月24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支安宇介绍,截至2022年1月底,我省已拥有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157家、管理基金412只、资金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0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8亿元。
其中,创业投资基金92只、基金规模286亿元,培育引进了一批优秀的本土创投和国内知名基金机构,支持培育30余家创新型企业上市、130余家企业新三板挂牌。
“创业投资发展的快不快、好不好,创业投资主体数量质量是关键。”支安宇说,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培育壮大多元化、多层次的创投主体。
一方面要大力“引”,发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精准对接国内百强创投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鼓励省属基金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基金招商力度,引入国内优秀创投团队。年内适时举办“豫见英才”大会,邀请豫籍创投家、投资家回来走一走、看一看,拓展合作空间;同时积极发展跨境创业投资,推动出台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引入国外投资机构落地发展。
另一方面要加快“育”,通过对标先进、考察交流、系统培训、战略合作等方式,提升我省创投人才市场化意识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与创投机构合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培育一流创投团队,打造一流创投机构。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相比原《暂行办法》,新的《办法》新增了33条、修改了13条、删除了11条,目前共7章46条,主要从“主体、运作、环境和引导”四个方面,健全完善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体系。
《办法》明确了创业投资的定义,同时确立了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工作的原则,那就是围绕创新创业创造,坚持服务实体、专业运作、信用为本、社会责任。
在主体方面,《办法》总结实践经验,对创业投资主体进行科学分类,确立了个人、企业和基金三类主体。
在运作方面,《办法》结合创业投资的“募、投、管、退”几个环节,明确了各类创业投资的运作路径;
在环境方面,《办法》以壮大创业投资主体、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为目标,在项目对接、税收服务、人才培养、产权保护等方面为创业投资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引导创业投资规范发展方面,《办法》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适度监管和差异监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防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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